集团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定期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在机关29楼会议室召开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,实际亲自出席董事8名,授权委托出席董事1名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和《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集团公司董事长马正兰主持会议。集团公司董事杨恒、薛志俊、刘同胜、谢述新,外部董事郜振国、姜群义、李煦燕出席会议。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梁红霞、董事会秘书以及综合办公室、纪委、财务管理部、风险控制部等相关部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。
马正兰首先宣读了省政府国资委对集团公司专职外部董事郜振国、姜群义的任命决定。马正兰强调,董事会肩负着集团公司“定战略、作决策、防风险”的重大责任,抓好董事会工作使命光荣、任务艰巨、意义重大。在今后的工作中,各位董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,牢牢把握国企改革正确方向,勤勉尽责、依法履职、清正廉洁、精诚团结,切实履行好决策把关、风险防范等职责。希望各位董事尤其是外部董事为企业改革发展积极建言献策,为推动集团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。
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《关于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任免的议案》等人事任免、年度有关工作报告、年度融资与担保计划等8项议案。
会上,马正兰为集团公司总经理杨恒颁发了聘书。
会议要求,要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内部资金管理机制,加强融资与担保管理,聚焦生产经营和转型升级拓宽融资渠道,强化合规管理,防范财务风险,助力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