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巩固清欠专项行动成果,加快解决长期应收款清收问题,3月7日,集团公司出台2018年清欠风暴行动方案,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,降低坏账风险,全面提升应收款管理水平。
集团公司指出,此次清欠范围包括,应收集团公司外部单位的货款、工程及劳务款项、对外借款、代垫款等所有应收款项;集团公司内部往来款项。在外部应收款方面,坚持控增量、降存量,不断创新、优化现有生产和销售模式,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竞争力。坚持先款后货的原则,缩短回款账期,切实降低资金占用规模。在内部应付款方面,新发生业务严格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,规范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,明确具体结算条件和付款时间,并在合同中约定款项结算通过财务公司或内部结算中心代为扣划。历史欠款须制订还款计划,积极筹措资金清偿。
为加强对清欠工作的领导,集团公司成立了以党委书记、董事长马富国为组长,总经理、党委副书记、副董事长刘银志为第一副组长的清欠风暴行动领导小组,统筹、指导清欠工作,确保集团公司清欠目标全面实现。
集团公司强调,提高认识,落实责任。以扎实推进清欠风暴行动为契机,达到促进产品质量提升、增强市场竞争力、加快货款回收速度、优化欠款回收质量、降低坏账损失风险的综合目标,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有效提升。在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类梳理、责任界定和目标分解的基础上,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,严格按照责任及贡献大小进行考核。
完善制度,强化协作。研究完善应收款管理相关制度,建立长效机制。要进一步规范清欠工作台账和长期应收款一户一档管理,做到全方位覆盖,不留死角。要制订严密的节点计划,做好进度跟踪和考核落实,并严格执行全方位监督机制,纪检、监察、审计、财务、法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过程监督,切实将清欠工作做细做实。要坚持清欠专项行动中的好做法,强化部门协作,充分发挥各专业优势,打好组合拳。
多措并举,依法合规。针对应收款具体情况制订相应清收措施,根据债务方的资金、信用状况,采取灵活的回款策略和清欠方法。要注重清欠过程中法律手段的有效运用,依法维护企业利益。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,应在进行调查落实、证据收集、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的基础上,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,按照制度规定规范坏账核销。
定期分析,专人负责。集团公司及各级单位要深入推进挂牌督办模式,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应收款进行挂牌督办,以点带面加快清欠工作进度。要定期组织清欠专题会议,分析问题,总结经验,安排好下一步的工作。对清欠风暴行动进度实施动态监控,按月进行对标排序和通报。(王 兢)